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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举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宣讲会
发布时间:2017-06-06 编辑: 点击次数:127

6月1日下午,学院在人文楼M101举行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宣讲会,此次宣讲会由人事处劳动科科长马超主讲,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程为民主持。

会上,马超首先读了国务院在2015年1月颁布的文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该决定明确了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近4000万机关工作人员养老告别免缴费时代,养老双轨制正式终结。接下来,他主要养老保险改革政策和基本工资标准调整与养老保险代扣待缴两部分展开。其中养老保险改革主要包括政策改革的依据、改革的主要内容、改革实施的范围、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缴费比例、建立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办法、中人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办法、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政策、退休时加发退休费的政策调整10方面。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养老保险代扣待缴部分主要介绍了现行工资结构,此次工资调整之后,将会增加岗位工资,增加薪级工资,减少绩效工资和停发预增工资列举了几种不同级别的教职工的扣缴额度计算方法

程为民书记最后强调,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城乡社会保险体系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践行共享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每一位教职员工都要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同时,改革涉及到每一位教职员工的切实利益,学校前期已经过详细统计,反复论证,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保障教职员工最大利益,因此全体教职员工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积极配合和支持学校的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