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提高硕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根据我校相关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1.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周向阳、张安录
组员:柯新利、丁艳华、樊 华、彭开丽、汪文雄、李优柱、
姜庆志
秘书:薛 娟、张 薇
2.推免生专家审核小组名单
组长:杨钢桥
组员:彭开丽、曾 晨、胡银根、李优柱、王家合、邓卫华、
李红波、张雅勤
3.申诉接受者:樊 华
电话:027-87285058
邮箱:fanhua@mail.hzau.edu.cn
二、推免生指标
专业名称 |
专业人数 |
推荐名额 |
工程管理 |
65 |
8 |
土地资源管理 |
70 |
9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75 |
9 |
行政管理 |
57 |
7 |
合计 |
267 |
33 |
说明:研究生支教团、“2+2”辅导员、高水平运动员、本研贯通培养改革等推免生专项计划等竞争指标由学校另行下达。
三、遴选细则
(一)遴选原则
在考察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心理素质、学术潜力的基础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肃遴选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遴选工作规定,坚守红线和底线,做到阳光推免生遴选工作。
(二)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大学前三年所修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原则上在前35%以内;新疆和西藏地区少数民族学生平均学分绩点(GPA)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45%以内。
2.加分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者,无不及格课程记录、有学术专长、在以下学科竞赛、科技创新、重大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在各专业遴选时获得优先推荐(具体加分项目参照标准见附件):
(1)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成果等;
(2)学生本科阶段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获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行业或协会组织的其他专业竞赛获全国赛奖励;
说明:学生在重大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以获得民政、团委等系统颁发的正式志愿服务证书或奖励证书为准),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推免生指标分配办法
各专业指标分配计算公式如下:
各专业分配指标=学院推免总指标÷应届总人数×专业人数+竞争指标
注:竞争指标由学校下达,毕业班学风建设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候选班级指标单列、研究生支教团和华中农业大学“2+2”辅导员推免指标单列。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 = GPA + 优先条件加分/100
注:①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
②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总成绩,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推荐名单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励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组织相关学生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学院分专业对申请推免的学生按推荐及遴选条件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网页公示3个工作日,做到程序到位,公布及时,信息公开,公正公平,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对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不真实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推荐资格。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要求另行研究决定。
四、工作时间安排
1.2021年9月14日前,学生填报申请,学院审核材料;
2.2021年9月15日-9月16日,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加分材料审核鉴定,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出具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公示具体加分情况。
3.2021年9月17日,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
4.2021年9月18日,报送拟推荐名单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附件:优先条件加分参照标准
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