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有组织的科研,促进学院事业发展,聚焦学科发展方向,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支持优秀创新团队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等。根据《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2023年立项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请人资格及项目基本要求
项目申请人应为学院在编在岗教师,资格基本要求包括:
1.限项要求。2023年应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因故不能按期结题者;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在研者以及往年立项项目执行未达预期者,不能申请新的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2.学术道德要求。凡因学术道德、科研诚信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处罚期未结束者,不能申请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3.其他要求。当年有资格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项目却未申报者,不能申请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二、项目类别及申报考核要求
根据学校批复的专项经费预算情况,计划立项3项项目,集中支持重大(点)项目培育。
1.申报条件
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并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报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优先。
获资助者每年应坚持提交国家社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征集,并坚持申报国家社科/自科重大(点)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2.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
研究周期2年,资助强度9万元/项。
3.结题条件
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2次及以上国家社科/自科重大(点)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或获批国家社科/自科重大(点)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并且作为主要指导者指导一名青年教师获批国家级项目或在学校指定期刊目录发表论文。
三、申报立项程序及材料要求
1.申报立项程序
(1)4月4日至4月14日:学院征集申报意向、受理项目申报;
(2)4月15日至4月17日:形式审查、组织评审;
(3)4月17日至4月19日:学院公示;
(4)4月20日:学校审核,完成立项程序。
2.材料要求
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于2023年4月14日16:00前向学院报送申请书电子版至fangyan@mail.hzau.edu.cn。暂不提交申请书纸质版,待项目批准立项后与签订的计划任务书一同报送。
联系人:方艳 电话:87284349
附件:《校自主基金重点科研项目培育专项(格式)》
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