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接收计划
我院可接收推免生人数约占我院全日制硕士生招生规模的50%左右。我院学术学位硕士生(土地资源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行政管理3个专业)、专业学位硕士生(农村发展专业)均招收推免生。
二、申请条件
(一)国内高校2023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我校2023年秋季正式开学前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可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二)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处罚)记录。
(三)参加我院2022年暑期夏令营获评优秀营员,并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录取。
三、组织机构
(一)学院推免领导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副书记以及各学科首席专家等组成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
(二)面试考核专家小组
各专业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复试专家和工作人员参与复试工作,落实回避制度。各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设组长1人。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
第一批复试时间定为9月28日。各专业根据第一批复试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第二次复试,第二批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预报名及资格审查
1.预报名。拟报考我院2023年推免生的应届本科生(包括本校和外校)需登录华中农业大学2023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请系统进行预报名,已获评我院暑期夏令“优秀营员”的应届生可不用填报。预报名时间:9月8日至22日。
2.确认报名。所有申请人(含夏令营“优秀营员”)请“报考专业+姓名”实名进入华农公管2023年推免接收QQ群(群号:567252359 ),进群时间:9月20日—9月23日17点,确认可以按期参加面试考核。
3.资格审查。考生须准备本人身份证件照片和学生证照片,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个人自述材料(简历、自荐信等)及英语水平、学术能力、所获奖励等证明材料,推免综合成绩排名证明或学院公示材料。请将所有材料扫描合并为1个PDF文件材料发送至ggyjs@mail.hzau.edu.cn。考生对提交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考生复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本科就读学校。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4.复试前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保密要求,不发布与考试尤其是试题相关的内容。
(三)模拟复试演练
1.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进行模拟连线测试与模拟复试演练。参加线上面试的考生进入网络面试间后按要求进行身份核验、设备调试。设备及网络要求:面试设备,1台电脑或1部手机(电脑须带摄像头、麦克风),建议使用电脑;监控设备,1台电脑或1部手机(电脑须带有摄像头)。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
2.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安静明亮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人员。
3.机位设置与仪表要求:考生的面试设备,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佩戴口罩和耳饰,头发不可遮挡耳朵。监控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与考生后背面成45°角),确保可拍摄考生本人和电脑屏幕。
4.纪律要求: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音录像。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和网络故障,应立即联系报考学院,根据要求启用备用系统或其他操作。
(四)复试原则: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强规范管理与程序监督。
(五)复试形式
考核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学位点复试组专家现场集中考核。
(六)复试内容
主要以面试为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心理素质、学业成绩、学术潜力、外语水平等进行全面考核,以德为先、择优选拔、综合评价。每位研究生的复试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五、考核成绩与录取
(一)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评分*0.8+外语能力面试评分*0.2。其中,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理论知识成绩×50%+综合素质成绩×50%。
(二)拟录取
根据学院推免生招生计划,严格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参加我院2022年暑期夏令营、获评优秀营员者优先录取),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成绩及学院拟录取名单。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网上确认“同意待录取”才能完成录取过程,待录取通知在发出24小时以后失效,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最终录取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已被我校招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拟录取资格。
(三)导师选择
以“双向选择”方式确定。导师根据学生志愿及招生计划确定是否接收。
六、通知书发放
推免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调取档案等程序完成后预计于2023年6月发放。
七、奖助学金及学费
(一)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奖学金评选条件和标准以学校当年文件通知为准。
(二)学费、住宿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最终以报湖北省物价部门备案标准为准。
八、管理与监督
(一)学院推免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对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确保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精神,做到公平公正,信息全程公开。
(三)考生对推免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领导工作小组反映,也可直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学院推免领导工作小组申诉电话:027-87285058。
学校接受申诉与举报电话:0278728181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787282056(纪委办)。
公共管理学院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