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21〕283号)《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16〕244号)《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指导意见>的通知》(校发〔2022〕 3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支持青年教师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支持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支持科研创新平台能力建设,开展多学科交叉的基础性、支撑性和战略性研究,加强科技基础性工作等。
一、项目申请人资格要求
1.重点支持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不超过50周岁,重大科技成果培育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2.每人每年限申请1项,作为团队成员参加的在研项目合计不超过3项。
3.已获自主科技创新基金资助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请新的校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4.申请人申报与其所在团队研究方向紧密结合的项目,或申报项目实施方案中有国际合作内容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自主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1)因学术道德、科研诚信受到处罚,处罚期未结束的;
(2)纵向项目超过一年未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
(3)未按要求执行学校科技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的;
(4)在站博士后。
二、重点资助方向
1.强化有组织科研,本单位将围绕土地经济与政策、城乡公共治理、国土空间治理、数字乡村治理、教育治理与公共政策等5方向重点发展方向,稳定支持优势力量持续开展研究,为培育重大成果、承担国家和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奠定坚实基础。
2.坚持“四个面向”,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聚焦基础前沿热点、关键核心技术卡点、产业发展升级痛点及乡村建设发展重点组织项目。
3.鼓励团队申报,请在申请书中写明该项目属于上述哪个重点发展方向,在考核目标中写明申报项目对重点发展方向的贡献、对团队青年人才培养的目标。
三、项目类别及要求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考核要求
以下指标为各类项目申报、考核和结题的最低要求,各类项目计划任务书约定的目标不得低于对应标准。
1.前沿性基础性研究项目。
(1)申报条件: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项目要符合学校和公共管理学科“十四五”科研方向布局。
(2)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研究周期3年,资助强度15万元/项。
(3)结题条件: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目标,并达到下列条件:获得本领域认可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获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项目1项,在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至少1篇等。
2.重点创新平台研究项目。
(1)申报条件: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相关申请紧密围绕平台建设重点研究领域开展。
(2)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研究周期2年,资助强度15万元/项。
(3)结题条件: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目标,并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发表相关研究领域高质量学术论文1篇以上,新批国家及省部级项目1项,获得同行认可的其他高水平成果1项。
3.人文社科研究项目。重点支持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乡村振兴战略和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问题开展理论、政策、实践和智库研究。
(1)申报条件:申请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乡村振兴战略研究和学校人文社科特色优势领域具有良好的前期科研基础。
(2)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研究周期2年,资助强度不超过15万元/项。
(3)结题条件: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目标,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高质量完成至少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全流程申报工作,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重大项目或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指定权威出版社出版研究成果专著1部,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上或国内外高质量期刊公开发表研究文章至少2篇,向湖北省或国家相关部委提交咨询报告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肯定性批示至少1篇。
4.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育项目。支持有良好发展潜力,经过培育,有望入选国家人才计划的青年教师。
(1)申报条件:申报各类人才计划培育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该类人才计划申报年龄减3周岁;至少主持过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已显现出较大潜力和良好的发展势头。近两年申报过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同层次人才项目且入围答辩环节或近两年申报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优先考虑。
(2)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研究周期2年,资助强度15万元/项。
(3)结题条件: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目标,通过同行评议,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项目(计划)资助。
5.重大科技成果培育项目。支持具有良好的前期工作积累,具备冲击教育部二等奖或湖北省一等奖及以上的研究成果。
(1)申报条件:成果奖励培育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有相关基础,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上发表论文5 篇以上(含 5 篇,其中在国内权威学术期刊发表 2 篇以上)或在国家社科基金指定权威出版社出版研究成果专著1部。
曾获得教育部人文社科奖的不得再次申报该培育项目。
(2)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资助周期3年,资助强度为15万/项。
(3)结题条件: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目标,通过同行评议,并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成果奖励培育项目负责人以第一完成人获教育部二等奖或湖北省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1 项;其他经过同行专家评审认可的重要科技成果。
6.新教师科研启动专项。支持新入师开展科学研究。
(1)申报条件:2021年1月1日后入职且已取得职教博士学位尚未办理启动经费的教师。
(2)研究周期及资助强度:研究周期3年,资助强度10-25万元/项。其中,中级职称:10 万;副高级职称:15万。引进海外留学背景的人才,可在相应额度上增加 5 万。
(3)考核及结题条件:项目执行2年后予以考核,如执行情况较差,第3年停止拨款。完成项目计划任务书目标且至少取得一项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高质量论文、专著、国家级科技项目、咨询报告等。
(二)项目预期成果基本要求
1.作为项目成果发表的论文,需与项目研究内容相符,以“华中农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
2.作为项目成果的软件著作权、申请或授权的专利、登记审定的品种、获得的奖励、出版的专著、获批的项目等,以“华中农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3.作为项目成果完成转化的,需要通过学校认定。
四、管理与考核
(一)加强全过程管理
立项项目应填写计划任务书、年度应填写进展报告,项目结题应填写结题报告并组织验收。整个管理流程覆盖项目、资金和档案等全过程。各类项目申请书、计划任务书、年度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等,使用学校统一格式的文件。
项目负责人应科学安排经费使用进度,学校将对经费执行进度进行考核,6月20日经费执行进度应不低于当年拨款额度50%,8月20日不低于80%,12月10日达到100%。
基本科研业务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费用,不得开支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也不得用于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支出。
(二)规范项目批准编号
立项项目应按照规则编制项目批准号。编码规则:华中农业大学在教育部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系统中的代码3位+立项年度4位+学院代码2位+项目类别2位+项目序号3位。
华中农业大学在教育部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系统中的代码:266
立项年度:2022
学院代码: 公共管理学院——GG
项目类别: 新教师科研启动专项--QD
研究专项--YJ
培育专项--PY
项目序号:从001依次编码
完整示例:"2662022GGPY001”为华中农业大学2022年度公共管理学院培育专项第1项的项目编号。
(三)强化绩效考核
学校将加强自主科技创新基金管理与绩效考核,重点考核经费是否按照序时进度要求执行、项目过程管理(包含指南发布、申请、公示、立项、计划任务书、年度进展、结题报告和学术规范等)情况、经费使用绩效(目标完成、科技人才与团队建设、校外争取科研项目及成果产出)等情况,根据考核情况动态调整下一年度拨款预算。
五、时间安排
(一)申请时间:指南发布起至2022年4月21日截止。请于4月21日17:00前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交至人文楼M116办公室,电子版申请书发送至邮箱fangyan@mail.hzau.edu.cn。
(二)评审与公示:一周内评审完,评审结束后公示3天。
未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和任务书的或者逾期未交申报材料的或者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艳
联系方式:027-87284349
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