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院公用房屋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落实学校《关于开展全校公用房屋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学院将进行相关工作的检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院所属教学、科研、办公、辅助用房等各类房屋。
二、检查内容
1.通风情况:应保证公用房公共区域及室内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及时开窗通风,并形成常态。
2.卫生情况:应保证区域内卫生与整洁,对较长时间未使用的区域进行消毒、除尘、除霉等处理。
3.责任划分情况:根据各位老师的使用情况,进一步明确房屋使用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制度。
4.设备情况:对房间内的各类仪器设备完好性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无隐患。
5.建筑安全情况:对墙体、天花板、水电线路等可能存在危险的区域进行排查。
三、检查安排
1.4月27—28日,各系及办公室各公共场所安全负责人进行自查自报。每个办公室的门上均贴有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2.4月28日,根据自查自报情况,学院办公室将逐一检查,对存在隐患的房屋进行重点排查。
3.联系人:任荷玲,87282898。
公共管理学院办公室
2020年4月27日